另外需要理顺资源价格,包括征收燃油税。像燃油税问题已经争论了14年,这么多年一直没有推出,就是因为油价在不断地上涨,担心消费者承受不起;现在油价降下来,推出正是时机。燃油税也可以说是费改税,可能把养路费、过桥费并到里面,这样的好处是鼓励买车,但不鼓励用车。以前只要买,车开不开都要缴费,现在是不开就不用缴费,趋于合理。
要允许地方政府发债来推动地方财政制度改革。我有四项理由主张地方发债。
理由一,基础设施建设一般是地方政府在落实,而用于建设的资金往往来源于上代人或上几代人,基建项目的周期都比较长,数年建成之后,往往是下代人甚至下几代人去享受,这样就存在一种代际之间的不公平。所以,允许地方政府发债就可以解决代际之间的不公平问题,后人享用应该由后人去还债。
理由二,即使中央不允许地方政府发债,实际上许多地方政府依然拥有各种形式的隐形债务。这个隐形债务看不见、摸不着,无法计算,风险无法控制,无法管理。它和地下金融是同样道理,所以我主张“暗翻明”……
第三个理由,就是它比银行贷款要有很多好处。现在基建项目都是靠银行贷款,最近实施的“4万亿”投资,地方政府肯定会找上银行,理由就是银行必须贷款支持地方建设。中央有精神指明就是拉动内需,而银行只能放贷,没有挡箭牌。所以,地方用钱就不用担心效益好坏,而银行的风险就加大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