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要的是,这样一种富强基础上的“文物之文明”已“非欧美之特俗”,而成为“万国之通俗”,则这一文明的评判标准自然也随之普世化。故中国“滇黔山谷之民,服食之陋,如鸟如豕,焉得而不为欧美人轻也。岂惟滇黔山谷之民,以欧美人视举中国人之俭陋,亦犹是也”。而一切“新世界政俗之源本”,即为物质之学。不从此措手,“徒用中学之旧学,固不能与之竞;即用欧美民权自由立宪公议之新说及一切法律章程,亦不能成彼之政俗也”。不知不觉间,“彼之政俗”已成康有为努力的目标了。
“方今竞新之世,有物质学者生,无物质学者死。”可惜同光以来中国数十年变法,一误于仅得空名之学校,再误于自由革命之说。新学堂所得“不过语言文字之微,堂室窗户台椅之式;欧美政俗之粗略,分毫未得其实用”。以当时“中国之散漫无纪”,正宜仿行德国整齐严肃之治,而欲以自由救之,适得其反。故康反复“校量中西之得失,以为救国至急之方”,惟在物质,且需落实在“工艺汽电炮舰与兵”之上。整个世界“已变为大列国之势”,在“霸义大出竞争最烈之时”,双方交战“苟械有不敌,胜负立决,无可为言”。若“舍工艺兵炮而空谈民主、革命、平等、自由”,当强敌要挟之时,“虽数十万士卒皆卢骚、福禄特尔、孟的斯鸠及一切全欧哲学之士,曾何以救败?”若对比柏拉图的“哲学王”和曾静以为皇帝“合该儒生作”的中西观念,曾有心做“教主”的康有为在物质救国的路上走得可谓远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