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次,也就是第六次“会晤”结束时,她直率地问他:“守义和秀娟促成我们来往的意图,你还不大清楚吧?”
“我清楚。”他说,“我清楚。十分清楚。他们希望我们好。”
“好?好又怎么解释呢?”
“希望我们能成呗!”
“成又怎么解释呢?”
“希望我们能做夫妻呗!这一点我清楚,十分清楚。”
他清楚,十分清楚;她便不好继续问什么了。
他却反问她:“你哪天还来?”
他希望她到他家里来,这也是十分清楚的,来听他述说他的不幸。
是的,他很不幸,他简直太不幸了!他失去了他的“小女孩儿”,同时也失去了他的“金嗓子”。失去了成为歌唱家的玫瑰色理想,不久又失去了老父亲和老母亲。他当之无愧地是一个非常非常之不幸的男人。她同情他,特别同情他。也许获得别人的同情对他是极端重要的事情。但是同情别人对她却不是也不可能是什么极端重要的事情。她认为,同情是种义务——作为一个人对任何不幸的人都应该具有的这一种义务,但它并不像自来水,只要拧开水龙头就哗哗哗流个不止。对它也是需要提倡“节能”的,否则便也是浪费。何况她不是修女,她是一位厂长,她的本职工作常常延续到八小时以外。
“你也愿我们能成吗?”
“这,怎么说呢?我忘不了小眉!忘不了。世界上没有比她再好的女人了!我们曾经发誓要白头到老,可是她死了,撇下了我和两个女儿,死得那么惨。我忘不了她,没有比她再好的女人了……你哪天还来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