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虎的这位侄子就这样过着舒心日子,他老婆也令他满意。他不是那种精力过盛的人,不易受其他女人的引诱,只是偶尔有朋友请吃饭时规模较大,或特别招待,雇几个漂亮的姑娘陪他至半夜。每逢这种宴席,他们总会请他到场,一为他在该城的地位,二也为他本人,因为他诙谐有趣,他的三寸不烂之舌能使人捧腹大笑,这在他们微醉的时候尤其妙。
听说叔叔来了,他着急了,赶紧吩咐妻子翻箱倒柜,找出他的军装,又立刻下令召集士兵。士兵们已懒散惯了,一贯是做他的仆人而不像士兵。他把两条肥腿伸进裤子里,纳闷他过去怎么能穿这么紧的衣服,他的肚子已滚圆了。年轻时他总觉得衣服宽松,还得用一条宽腰带扎住。好歹穿上军服了,士兵们也总算集合好了,正列队迎接王虎到来。
通过几天的观察,王虎心里已明白商人们和地方官盛宴招待他的用意,也看清了侄子把自己塞进那套军装里是何等费劲儿。一日晴朗无风,太阳火辣辣的,他侄子脱去了上衣,他太热了。他的腰带胡乱系着,衣服都拖出来了。王虎冷笑着暗想:“我庆幸自己有个威风凛凛的儿子,不像我哥哥这个小子,他不过是块商人的料罢了!”
他不大理睬侄子,也没怎么夸奖他,只冷冷地说:“你替我掌管的兵都忘了怎么使枪了,毫无疑问,他们得打仗了,你何不在明春带他们去适应适应?”